決策的重量不在難度,在可逆性
我們習慣把決策依「困難程度」排序,但真正該用來排序的是「錯了以後回得來嗎」。這兩者經常剛好相反。
多數人排序決策的方式是看它有多難:要花多久想、資料齊不齊、會不會被檢討。
這個排序方式會系統性地把注意力放錯地方。
兩種決策
有些決策錯了可以走回來,成本是浪費掉的時間。有些錯了走不回來,成本是接下來三年都要繞路。
換一個供應商、改一次定價、上一個新功能——這些多半可逆。做錯了,兩個月內可以復原,而且過程中會學到只有做了才學得到的東西。
找一個共同創辦人、簽一份三年的租約、決定公司要做哪一個市場——這些不可逆。不是完全不能改,而是改的成本高到會吃掉你本來想爭取的所有好處。
麻煩的是,這兩類決策的「困難程度」經常與「可逆性」相反。
換供應商很麻煩:要比價、要驗廠、要重談合約,開會開好幾輪。找共同創辦人卻常常在一頓飯之間就決定了,因為聊得來。
於是我們把最多的分析力氣花在可逆的事情上,把最少的花在不可逆的事情上。
可逆的決策:拖延本身就是成本
如果一個決策錯了兩個月內可以復原,那麼再多開三場會議取得的資訊,通常少於直接做下去兩週學到的資訊。
這類決策的正確作法是快,並且明確記下自己憑什麼這樣決定。後面那半句才是關鍵——如果不記下當時的判斷依據,錯了之後你只會知道「這條路不通」,不會知道「我的哪一個假設是錯的」。前者不能累積,後者可以。
實務上我會寫三行:我賭的是什麼、我預期兩個月後看到什麼、如果看到什麼就代表我錯了。
不可逆的決策:要慢的是承諾,不是思考
不可逆的決策值得放慢,但很多人放慢的方式是錯的——他們花更長的時間思考,卻在思考的同時已經默默承諾了。
真正該做的是把「承諾的時點」往後推,同時盡量把不可逆的部分切成可逆的。
- 三年租約可以先談六個月加續約權。
- 共同創辦人可以先一起做完一個真的有壓力的專案。
- 進入一個新市場可以先用最小的形式賣三個月。
這些做法都會讓你付出一點溢價。那個溢價買的是資訊,而且通常很便宜。
值得付錢的不是「更好的決定」,是「更晚才需要決定」。
一個實際的檢查
在按下去之前問一句:如果六個月後發現這是錯的,我要花多少錢、多少時間走回來?
答案如果是「兩個月內、花不了什麼錢」,那就不要再開會了,直接做。
答案如果是「回不來了」,那今天要做的不是決定,而是想辦法讓這件事變得可以回來。